序号 |
项目 名称 |
建设地点 |
建设 单位 |
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|
项目概况 |
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|
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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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采油厂埕海1-1岛水处理系统调整改造工程 |
渤海 |
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|
三平环保咨询(北京)有限公司 |
工程位于河北省沧州黄骅境内埕海1-1人工岛上。工程拟新建两个500立方米沉降罐,拆除一个50立方米原污油罐,将一个100立方米原缓冲罐改造为污油罐,一个100立方米原缓冲罐停用,更换2台污水提升泵,更换一体式污水处理机的滤料搅拌泵电机,其他配套工程包括新增配套管线阀门和消防设施等。 |
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:(1)海洋生态环境:该工程位于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。全部施工均在埕海1-1岛上进行,不涉及海上施工。施工期、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、废水均妥善处置,不排海。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:施工期试压和清洗废水、运营期采出水由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;生活污水排入岛上现有生活污水储存池,委托相关单位定期清运;生活垃圾委托相关单位收集、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点;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,拆除的原污油罐清理干净后由废品回收站统一处理,废弃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,原污油罐清理产生的含油废渣以及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含油污泥、废滤料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。(2)大气环境: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,施工车辆和机械产生的废气,运营期设备配套的呼吸阀、液压安全阀、收油口等处挥发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。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: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活动,采取洒水抑尘、施工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或采用低污染的燃料等。运营期加强呼吸阀等的检查与维护,定期进行厂界无组织气体排放情况监测,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》(DB13/2322-2016)的要求。(3)环境风险:主要为生产设施火灾或爆炸、生产装置和管线泄漏、含油水罐泄漏等。拟采取的措施:工程设备均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防爆设计、选型,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。敷设工艺管线时应避开油气富集区焊接作业,施工工具应符合防爆要求;安装施工过程中做好防火、防爆、防静电措施;加强视频监控及日常巡查,发现渗漏点、压力变化等异常情况及时解决。落实现有应急预案,配置相应的应急物资,定期开展应急演练,发生事故时,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,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。 |
010-65645526 |